」
這種事情,她不是第一次干了。
之前,她就在我老婆下班的路上。
帶了一群媒體堵住了她,當面罵她:「你老公連三歲的女孩都不放過,他是人渣!我看你也不是什麼好東西!」
我老婆讓那些人走開,呵斥他們這是在侵犯隱私。
那寶媽就抱著胳膊,譏諷她:「你有話不會好好說?這麼大聲做什麼?你老公做了這種事,還怕別人說?」
老婆性格不算強勢,委屈的直哭。
她這視頻一發,我又是被人問候了八輩祖宗,還有極端網友說要刨我祖墳。
警察在這期間,說明我沒有作案的時間,并且公布了女孩在店里的完整錄像,證明我沒有侵犯她。
13
可這絲毫減少網友對我的攻擊。
寶媽也是抓緊機會,強調錄像是我刪減修改過的。
她再次發了一條視頻,說我對她進行了恐嚇,就因為她在維權的時候,「不小心」透露了我的名字。
「他就要起訴我!」
她說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。
「他傷害了我的女兒,這樣一個作惡的人,怎麼能倒打一耙,還起訴我呢?」
她在拉攏網友的支持。
試圖用輿論左右警方的判斷。
我將這段時間收集到的所有引導網暴的證據,包括她在我店里打砸的錄像,再次提交警方。
安律師那邊也傳來消息,說法院已經受理了案件。
「你可以確定一下自己的訴求了。」安律師等我回復。
我決心道:「該賠償賠償,該坐牢坐牢,沒什麼好說的。」
在立案的第二天。
我公開了一小部分錄像。
也就是那位寶媽,在我店里咆哮著,要我承認猥褻了她女兒,還有在店門掐著她女兒,引導她指認我的錄像。
她說我是在地下室侵害了她的女兒,可我店里沒有地下室。
她又說是二樓,店里沒有二樓。
她又撒謊,說是在倉庫。
尤其是句「要不是你!你說那是誰猥褻了她!」
直接刷新了網友的下限。
「她怎麼就這麼想自己的女兒受到侵害呢?」
「人又沒有作案時間,又沒有作案地點,她到底在委屈什麼?」
「難道女兒平平安安,不是最好的嗎?為什麼一定要受到傷害才行?」
她實在是荒謬了,荒謬到連同情她的網友,都無法共情。
14
輿論就是這樣。
當謠言不攻自破的時候,就會迎來反轉。
眼看網友都站向我這邊,開始質疑她所說的事情真假。
那位寶媽又上傳了一張醫院的檢查報告。
說是醫生檢查過,說女兒患有很嚴重的炎癥,又自己編排醫生的話:「醫生說了,就是遭遇了猥褻!」
因為飽受輿論困擾。
這一次警方反應迅速,立馬聯系醫院,公布了關于那份醫院檢查報告的調查結果。
可笑的是,所謂的女童炎癥,是因為寶媽平時不注意孩子衛生導致的。
到了這個時候,她的行為已經可以用匪夷所思來形容了。
她反復的更改「作案時間」,一會說是 5 月,一會又說是 6 月。
在各大社交平臺,包括各種群。
她不斷的發文,暗責警方遲遲不立案,是因為我在當地勢力很大。
「他只手遮天,顛倒是非,是黑惡勢力!」
發的長文的控訴里,她強調,自己已經無數次尋找警方幫助,可都被各種理由推脫,總之就是一句話翻來覆去的說:「這個店老板肯定有貓膩,所以警方才遲遲不肯立案。
」
她利用著人們的樸素認知。
一直在下面用小號刷「一個母親不可能用孩子的清白去誣陷別人」
還有一少部分的人,在那里評論。
「拿一個男人的尊嚴,去換一個女孩的貞潔,我覺得很值得。」
「女孩沒事不是最好了嗎?干嘛還要網暴這個媽媽?」
哪怕警方無數次的告訴她,她的女兒沒有遭到猥褻,她的女兒沒有受到侵害。
可她也沒有因此而安心。
反而一口咬死,說她的的女兒一定受到了侵犯!
而且不斷的在網上發布視頻,散播謠言。
警方多日的奔走后。
最終針對此事,發了最后一條聲明。
他們將大量的走訪調查,實地勘察的情況。
還有醫院出具的報告,以及心理專家的會診結果,全部都公布了出來。
15
我的店鋪,包括周圍沿街商鋪和區域的所有點位監控錄像,整整 500 多個小時,全部都進行了逐幀回看。
對街坊和周邊的群眾走訪調查。
監控設備生產廠家,以及相關方面技術專家一致認定,我提供的監控錄像,并無修改刪減的痕跡。
「在舉報的作案時間內,王某并未與女孩有可疑接觸。」
「女童的動作和情緒,經心理專家認定,并未受到侵害又的應激反應,在到店里「指認」和被詢問時,她情緒穩定,行為正常,并無抵觸情緒。」
就是頭豬!
也能看的出來,我是無罪的!
心理專家出面說:「三歲的孩子,并沒有什麼主述能力,而且女孩說的一直都比較含糊,并不能明確說是受到了傷害。」
她說曾經給女兒看過我的照片,她一下就能認出,會哭著指認我。
可是在警局的時候。
警官將我照片跟另外幾個男子的放在一起,小女孩卻無法辨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