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碎片爽文 #反擊 #輿論 大半夜。警察找上了門。說有位寶媽指控我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。
鞋都來不及換,就被拉到了警局。
朋友到的時候。我剛做完筆錄。
大廳里,那位寶媽抱著女兒哭個不停。
看到我從審訊室出來,她立馬站了起來。
不等我開口。
她揚手就抽了我一耳光:「三歲的小女孩你都下得去手,你還是不是人。」
當著警察的面,她對我破口大罵,說我把她的女兒誘拐到了店里的地下室,實施了猥褻行為,罵我不得好死。
我猥褻?
我普普通通老百姓一個,遵紀守法這麼多年,做過最罪惡的事情,最多就是給附近的流浪貓摘過蛋蛋。
結果你上來就說猥褻,你想我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