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是,這才多久沒見,你從哪弄的妹妹?」
「人叫唐河清,別一口一個妹妹妹妹的。」
「臥槽?唐世國那老畜生的閨女?變化這麼大一眼沒認出來。幾個月前看她還瘦巴巴的,見誰都垮著臉,不愛講話。」
......
「我知道她爸畜生,沒想到這麼畜生啊,這純粹見不得人過得好?二十萬他也真敢開口。對這種無賴的賭鬼,除非把他打死,要麼就把他關進牢房,不然唐妹妹成年前還有一段日子的罪受。
「打死不可能,進監獄更難。尤其是唐妹妹這種未成年人家暴問題,法律還不是很完善,至少到輕傷二級才能判刑,否則都是輕拿輕放。等真正到了輕傷二級,就是醫院跟閻王搶人,早遲了。」
另一個人沒說話,只聽到打火機點煙的聲音。
......
輕傷二級。
原來家暴可以判刑,而不是只一味地拘留。
以前從來沒人跟我說過,他們都讓我忍忍就算了。
甚至后來報警都成了走流程,連拘留都不拘留了,只是口頭教育。
只有新來的小付警官,一次又一次,不厭其煩。
......
我盯著鍋底逐漸冒泡的油,拿佐料的手慢慢握緊。
再回神時,鍋里已經倒了半袋干辣椒。
隨著油溫的升高,辣椒的香味被煸炒得淋漓盡致,濃郁到嗆得人睜不開眼。
他們連忙沖進來,以為失火了。
結果,三個人在廚房里差點沒被嗆死。
小付警官驚叫:「臥槽,妹妹實在人,辣得我感覺我的眼睛要被挖掉了。」
周海晏一邊拿濕毛巾給我敷眼,一邊踹他。
「去開窗,都他媽怪你多事要吃辣。」
「......」
那天以后,小付警官經常晚上過來找哥哥敘舊。
雖然大部分時候是前者在講,后者在聽。
但兩個人的關系顯然很好。
20
我爸的話,給阿姨帶來的傷害很大。
她醒后每天看著桂花樹發呆的時間越來越長,我知道她不能再經受過多的刺激了。
哥哥要多養我一個人,負擔很重,紋身店是他支撐這個家的經濟來源,他的生意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攪黃。
而我爸已經賴上周家了。
可無論掏不掏錢給他,都沒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,只會這樣無止境地耗下去。
我享受著他們給的幸福,卻要他們承受我帶來的麻煩,世上斷沒有這樣的道理。
農夫與蛇的故事可以在任何人身上上演,但絕對不能是我。
【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家庭暴力專門立法,家庭暴力尤其是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問題尚未受到立法重視。但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,家暴致人輕傷的,涉嫌故意傷害罪,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】
這是我在學校機房查到的信息。
現在擺在我面前的,似乎只有這條路。
我沒想瞞著他們,只是我固執地認為這是屬于十四歲的唐河清的甘地運動,以非暴力抵抗的方式,挑戰、脫離長達十四年的父權精神下的殖民統治。
所以我故意惹怒唐世國,把自己送上門。
等到周海晏和小付警官趕到的時候,我渾身是血躺在地上,意識模糊,幾近昏厥。
再次醒來是在醫院。
全身痛到說不出話。
看著滿身的繃帶,和手腕處的石膏。
我以為我成功了。
然而,生活中如愿以償的少之又少,事與愿違才是生命的常態。
傷情鑒定報告顯示:「患者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,右手手腕骨折,頭皮多處擦傷,額頭被酒瓶砸傷縫合五針。」
這僅屬于輕微傷,而不是輕傷。
實際執行中,輕傷二級的鑒定標準很高,而我遠遠沒有達到。
小付警官說,我爸被抓起來了,但由于是輕微傷只能追究他的行政責任,而非刑事責任。也就是說他被拘留十天,交五百塊罰款,保證以后不再犯,再給我掏點醫藥費,就什麼事也沒有了。
是我把一切事情想象得太過美好。
因為我的天真和愚蠢,周海晏第一次對我發了火。
病房里。
從他進門,到居高臨下站在床邊凝視著我,足足過去有半小時。
這半小時里,他一言不發。
我自知理虧,垂著眼不敢抬起來。
冷不丁地,他開口問道:
「從昨天到現在,你覺得自己做錯了嗎?」
聲音低沉,辨不出情緒。
我想點頭,但腦袋上裹著紗布,很疼。
轉而輕聲道:「錯了。」
他問:「錯哪了?」
我不說話。
他加重音量,「看著我,錯哪了?」
男人眼底是一夜未眠的紅血絲,下巴也生出了青匝匝的須茬。
內心的酸澀與歉疚快將我淹沒。
「對不起,錯在我沖動給你們添麻煩了,害得你們擔心,還白花了很多醫藥費。」
他寒笑一聲,眼神冷得像是一把凌遲的刀。
「唐河清,你根本不知道自己錯哪了!
「但凡我晚到一步,你現在還能躺在這里嗎?你以為自己厲害到了能精準把控人性的地步?你爸瘋起來有沒有底線你不知道嗎?
「你做這個決定前有問過我嗎?有考慮到后果嗎?」
男人眼底泛紅,質問的聲音里帶著隱隱的顫抖。
一種說不出的情緒,從心底翻滾,洶涌到喉嚨處,堵到說不出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