」
「我跟林萊談過,希望她能兼顧一下家庭,退居二線。我們也該要個孩子了。可是林萊像看陌生人一樣看著我,問我怎麼敢這麼想?她居然說,她永遠也不想落到你那樣的境地,我為刀俎,她為魚肉。」
我為林萊鼓掌。
你看,職業女性,就是比我拎得清看得遠。
陳深用力揉揉眉心,倦態畢露。
「后來,我也不再跟她說了。我開始給你寫信。」
寫信?
我睜大眼,吃驚地看著他。
是我想象的那種寫信嗎?
永遠不會寄出去的,躺在某個塵封的電子郵箱里的信?
16.
是的,是我想象的那種信。
在陳深的夢里,每當他對林萊失望,或是對生活不如意,就會給他思念中的「我」寫信。
在信里回憶我們曾經的過往。
譬如我剛畢業的時候,我們拿著微薄的薪水,租住四十平一室一廳的小房子,做飯還要去菜市場東挑西揀。
譬如剛結婚還沒懷孕的時候,我也通宵加班,雄心勃勃要在多少年內加薪升職,迎來人生巔峰。
他在信里痛徹心扉:「我忘了,原來你也是能吃苦的,原來你也并不是一開始就甘于做一個家庭主婦。」
「是我用家庭和孩子束縛住你,彎折你的翅膀,磨損你的雄心,卻又到頭來嫌棄你不知長進,故步自封。」
他還期期幻想過我們一家三口沒離婚的生活。
譬如寧寧挨了我的訓斥,會咚咚咚跑去找他訴苦,放肆大膽地投訴我今天又吃了火藥桶。
而不是像現在一樣,在他家里如同客人,小臉上一直掛著禮貌疏離的微笑。
譬如他會徹夜抱著我,夜燈昏黃,懷中溫暖,一切腳踏實地,讓人心安。
我笑了起來,一開始是低低的笑,后來越來越大聲,直到江風吹散我的大笑,吹得我淚水滿面。
多麼荒謬呵,陳深。
你在我的前生懷念愛而不得的白月光,這世又在你的夢里貪戀家庭溫暖。
你怎麼可以這麼貪心?
這麼自私?
這麼。
怯懦。
林萊發瘋一般想要確認你的真愛到底是誰,我的前生用了半輩子去一遍一遍反復崩潰重建。
最終,結論是,
陳深你特麼就是個自私怯懦、既要又要的小人。
你不值得任何真心。
17.
離婚耗時良久,好在兩年以后,我終于在第二次起訴后,用一紙租房合同作證,順利拿到離婚判決。
感謝法庭,感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,感謝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倒數三十七個漢字。
我沒有換律師,仍然是最初那個年輕的女律師。
走出法庭后,她問我會不會后悔,因為從世俗角度上來講,陳深不是個壞人,甚至都不算是典型的渣男。
那天陽光正好,我看著眼前這個最近才結婚的年輕女子。
我看過她的朋友圈,她身披白色婚紗,巧笑倩兮,新郎卻是個奔四的男人。
據說我這個案子結束以后,她正好也要結束職業生涯,回歸家庭。
因為她富有而年長的丈夫希望她積極備孕,做一個合格的母親。
「不后悔,」我微笑,「比起一張長期飯票,我更希望,我的愛人能是我的靈魂伴侶。」
律師禮貌地跟我道別。
我沒有錯過她眼中的嗤笑。
一個奔四的男人可以理直氣壯地得到優質的生育資源,一個過三的女人說起靈魂伴侶,卻令世人發笑。
可是,哪怕只是疾風中的一株草,只是塵埃中的一朵花,仍然可以有自己的驕傲。
仍然可以尊重自己的人生,堅持自己的選擇。
而我,選擇始終如一的驕傲。
哪怕可能孤獨。
可能有所失。
可能徒然讓人發笑。
亦昂然前行,絕不回頭。
-完-
作者署名:ke k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