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去酒吧拎人的路上,我終于意識到該分手了。
凌晨兩點,剛下過雪的十二月,聽說孟齊已經喝到吐了,我睡衣外邊直接套了羽絨服就趕了過去。
沒想到他看見我第一眼,竟然對我說:「姐姐,你不化妝的樣子好丑啊。」
永遠年輕永遠喜歡弟弟?就想談甜甜的姐弟戀?小奶狗、小狼狗,反正都是你的忠犬男友?
醒醒吧。
陪一個裝傻的男人長大、耗盡你的錢財心力,這才是大部分姐弟戀的常態。
【一】
發小陸宇明說,認識我二十五年,壓根想不到我竟然會和一個比我小八歲的男孩子談戀愛。
他說我是還沒從上一段感情里走出來,在任性妄為。
我說明明是我想通了,不趁年輕多談幾段戀愛,誰能分得清以后嫁的是人是鬼?
我嘴犟,其實還是有幾分想不通。
上一段戀愛,也是我的初戀。是我大一認識的同班同學梁旭,我和他愛情長跑了八年,快要談婚論嫁的時候,他突然說他父母不同意。
他是二線城市戶口,我是十八線農村出來的。他還要靠他爸媽扶持,沒本事撕破臉后和我搬出來過日子。
這事兒我可以理解,但他的解決方式我不能理解。
因為梁旭口口聲聲說只是為我好,怕我強行嫁過去自卑、受欺負,希望我能有婆媳和諧的婚姻生活。
我要是不體諒、不答應,就是我無理取鬧。
將他自己的無能,摘得干干凈凈。
而就因為我實在聽不下去,最后微信里發了句「要是你爸媽死了你可怎麼活啊」,就被他截屏發了朋友圈,共同好友沒少為他打抱不平的。
更有甚者,還有他所謂的知己學妹,以「我也沒別的意思,就事論事說哈」開頭,給我好一頓奚落嘲諷。
氣得不行,于是我請了年假去老同學那邊散心,晚上拉著同學去酒吧買醉,就在那認識了孟齊。
他在酒吧駐唱,一身蓬勃朝氣。
我隔壁桌有個貴婦打扮的女人中場叫他,他抱著吉他站在過道里,聲音很清亮,不卑不亢的,「姐姐,我是來唱歌的,不是來陪你喝酒的。」
他叫「姐姐」的咬字很好聽。
那大姐啞然失笑了,掏出手機要他的收款碼,「姐姐給你轉一千塊錢,和姐姐就喝一杯怎麼樣?」
孟齊也掏出手機,「我給姐姐轉一萬塊錢,姐姐再點我一首歌好不好?」
我后來才知道,孟齊是個不折不扣的富二代。他媽媽一周給他打一筆零花錢,五萬塊錢起步。
頂我半年工資了。
他純粹是喜歡音樂、想搞音樂,所以才在街頭巷尾流浪的。
但我當時并沒想那麼多,酒吧經理是我同學的朋友,就在跟前,我也幫忙打圓場,上前輕拍了拍孟齊的肩頭說:「你會唱伍佰的<夏夜晚風>嗎?」
他個子不算高,但轉過頭來的那張臉真的很精致。是現下很流行的那種小奶狗長相,茸茸的卷發半遮住圓圓的狗狗眼。
見他微怔,我說不會的話唱《挪威森林》也行,那個知道的人更多。
沒想到孟齊只是微微笑著,說:「姐姐,我會的。我最喜歡聽伍佰的歌,你是頭一個點他歌的顧客。」
他問我叫什麼名字,我說我叫「梁樂珊」。
他抱著吉他,坐在吧臺邊。昏暗的藍調光,在他寬大的咖色毛衣上游走。
帆布鞋上扎著白色的鞋帶,我甚至懷疑他放在角落的背包里,還裝著白天剛聽完的課本。
他調好弦,眨著亮晶晶的眼睛凝視我:「這首歌送給小珊姐。」
「愿你在這場夏夜晚風中收獲美夢。」
《夏夜晚風》里有一句歌詞:
「可能是我癡情
或者是我太笨
總之
夢很美,你也很美」
我那晚醉醺醺回去,一路上腦子里都回旋著他唱的這幾句。
那是我對孟齊的第一印象:夢很美,他也很美。
【二】
七天的假,我在那個酒吧里就泡了五天。
也聽了五天孟齊唱歌,臨走前我實在不舍,告訴他我并不在這座城市,馬上就要離開了。
他和我要了微信,剛加上好友的一剎,我瞥到他最新的朋友圈內容:「高數二也太要命了叭!」
配了個哭唧唧的可愛表情包,我想了半天,才不禁問他:「你在念大一嗎?」
孟齊點點頭,似乎看出我在想什麼,抱著吉他從椅子上站了起來。
人群熙攘,他離我很近。煙酒味混雜,他身上卻有好聞的甜暖清香。
他是我認識的唯一一個用女士香水的男孩,百瑞德的無人區玫瑰。但絲毫不覺脂粉氣,還平添了讓人忍不住靠近的親切感。
就像小奶貓吃得圓滾滾的肚子。就那麼攤在你面前,任誰都想將臉埋進那份毛茸茸的溫軟里。
「姐姐,那你什麼時候再來啊?」他一邊說話一邊湊近,茸茸的卷發掃過我的額頭。
我如實告訴他,我在另一個城市工作,一年半載也不會來這里一趟。
他長呼了一口氣,喉結哽了一下。是真心實意的失落。
「好吧。也不知道還會不會再遇見姐姐這樣的顧客,就奔著聽我唱歌來的這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