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丈夫知道我心里住著一個隨時可能會回來的人。
但他表示絲毫的不介意。
我問他為什麼。
他說他喜歡我。
1
我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叫荊時墨。
初相識時,他用打劫小混混的錢請我吃了頓燒烤。
那是在一條黑漆漆的小巷,我每次做家教結束必須要經過這條小巷,
雖然才夜里九點鐘,但沒有燈光的巷子還是有些滲人。
那兩個小混混出現的時候,我很配合地把包里所有錢都交了出來。我是個窮學生,包里只有八十塊錢,手機二手市場買的二百塊用了大半年,沒什麼好可惜的。
其中一個小混混一邊翻我的包一邊罵罵咧咧:「晦氣!」
錢太少,他上下打量我,似乎還有劫色的念頭。
荊時墨就是這個時候出現的,他三兩下就踹翻了兩個小混混。就當我以為他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義之士時,荊時墨反手劫了小混混的財。
真正義悍匪。
兩個小混混身上搜出了五百多,比我有錢,怪不得說我晦氣。
小混混還想掙扎,想讓荊時墨留點,說這錢是他們工作了一晚上賺的。
我真想笑,說什麼工作一晚上,八成也是從別人那劫的。
但我不敢笑,因為荊時墨劫了財之后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:「去前面燒烤攤一起吃點兒?」
燒烤攤就燒烤攤吧,起碼那里人多利于逃跑,不像這黑漆漆的巷子,我被人刀了都沒人知道。
我點點頭,大氣也不敢喘,跟在荊時墨后面出了巷子到了燒烤攤。燒烤攤三面都是路,要是想跑,還挺方便的。
我的八十塊錢還在荊時墨手里,我不好意思要回來,但又肉疼得厲害。我打算干脆破罐子破摔吃回來。這里人這麼多,他也不敢真的拿我怎麼樣。
荊時墨點完菜坐到我對面,我這才發現他挺年輕的,也就二十出頭。這麼年輕,做什麼不好,竟然學人家搶劫。
「我叫荊時墨。」
荊時墨開口自我介紹,我卻沒想清要不要暴露自己的姓名。
正當我暗中思考時,荊時墨突然身體前傾向我靠近,「怎麼樣,是不是特像八點檔偶像劇男主角的名字?」
荊時墨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我,他眸子亮晶晶的,看起來像一只真摯的,等待主人夸獎的大狗狗。
不得不承認作為顏狗的我有片刻心動。
「我叫程錦。」
前程似錦的程錦,但其實是個窮鬼。
荊時墨的名字和他這個人一樣特別,讓人捉摸不透。
荊時墨沒對我做什麼,一頓燒烤的工夫,他沒抽一根煙也沒喝一口酒,甚至連烤串也沒吃幾口。
大部分肉都進了我的肚子,連附贈的酸梅汁都被我一飲而盡。
荊時墨笑得像條傻狗,吃完飯還送了我幾步,他把我送到燈火通明的大道上,還拿了我兜里的手機添加了好友。
我看著荊時墨走遠,手伸進口袋卻意外摸到了錢,一共四百五十三塊,是荊時墨放的。
一瞬間,在二十歲的我眼里,荊時墨變成了劫富濟貧的大英雄。
2
荊時墨后來經常出現在我面前,小城就那麼巴掌大點的地方,認識以后,我時不時就能遇見他。
相比第一次見面時他吊兒郎當的行為,熟識之后我發現他人還不錯。
荊時墨有晨跑的習慣,自從知道我住在哪里之后,他每天都會經過我家樓下。
我透過窗子看見他的時候,才知道他已經跑了一個多月。
「怎麼不告訴我?」
荊時墨笑笑,語氣是難得一見的忐忑,「就……怕打擾到你。」
我看著他的眼睛,是真正屬于少年人的赤誠和心動。
我沒再說話,不過后來的每一天清晨,我都習慣打開窗子看他一眼,這個習慣持續了很久,哪怕后來荊時墨消失不見,我還是在窗子前看了很多年。
荊時墨第一次來我住的地方,緊張地走起路來都同手同腳。他在門口換鞋,還小心翼翼地把我剛換下來的高跟鞋擺正,調整成讓我出門時最方便穿的角度。
下雨后遇到積水時,他不由分說就把我抱了過去。
就連去公園散步時,他都要把我要坐的地方認真擦干凈。
我明明是貧民窟長大的女孩,我的鞋子是三十塊錢的便宜貨,我是父母眼里低賤的賠錢貨,可荊時墨對待我,就像對待公主般視如珍寶。
此時此刻,我突然想打破和他之間的曖昧情緒,我說:「荊時墨,你是不是喜歡我?」
面對我直白地詢問,荊時墨鄭重地點點頭。
「那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?」
不知為何,當我說出這句話的時候,我看到了荊時墨臉上有一閃而過的糾結表情。
他看著我,似是做十分重大的決定般,最終說了聲:「好。」
從這一天,荊時墨成為我的男友,我們相處的時間順理成章地變得更長,但時間一久,我發現荊時墨似乎有事情瞞著我。
他不告訴我他到底在哪里工作,不介紹我認識他的任何朋友。
可他還是對我一如既往地體貼和周到,他給我的銀行卡,我偷偷去 ATM 機看過余額,里面有三十萬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