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好的,愧疚消失了,拳頭硬了!
你也知道是搞破壞啊!
我想起來我兩臺壯烈犧牲的筆記本電腦,還有無數只拖鞋、紙巾、玻璃杯……
我現在穿的拖鞋,還是左右腳不一樣的,兩雙鞋都只被他撕爛了一個,然后湊成一雙鞋了。
“狗東西。”我小聲嗶嗶,錘了一下他的狗頭。
夏洛克把他的大長腿搭在我身上,全然忘記他已經不是曾經的小狗狗了。
“主人,什麼是男朋友?我跟你出去的時候大家好像經常說這個詞。”
我把他的腿推下去,說:“就是可以名正言順地跟女生在一起吃飯,睡覺,和生活的人。”
“主人好可憐,都沒有男朋友。”
“為什麼夏洛克覺得自己不是呢?你也跟我一起吃飯睡覺,一起生活啊!”
“因為你已經先變成主人了,我是你的狗狗,不可能是男朋友。”
“……你可真是條好狗。”
夏洛克的尾巴得意地搖了搖。
我扶額,有什麼東西與我漸行漸遠了,啊,原來是節操!
已經被他的思維帶入奇怪的地方了。
“以后要叫我汀歌,不能再叫主人了。”
“不行,在我心里你就是主人。”
夏洛克猛地起身,他現在又高又壯,俯視著我,壓迫感極強:“你知道這樣會狠狠地傷害我的心嗎?主人!你這樣對我,不會有一點愧疚嗎?”
我:?\(〇_o)/
我眉頭一皺,發現事情不簡單。
“你今天早上看電視看了什麼?”
“呃,什麼嬌什麼世家。”他皺著眉頭,尾巴甩出一份躁動,好像真的在努力回憶。
“今天開始看寶寶巴士。還有,叫我汀歌。”
(注:“寶寶巴士”是一款早教幼兒動畫片)
“我不想看寶寶巴士,也不想叫你汀歌。
”
“那你可以不叫我汀歌,但是必須看寶寶巴士!”
“我兩個都不要!”
“那你不看寶寶巴士,必須叫我汀歌。”
“不要。”
嘶——讓人頭疼。
“那你不要叫我主人,不看寶寶巴士。”
我:?d(ŐдŐ๑)
傻狗被我繞暈了?
“一言為定!”我連忙答應。
夏洛克愣了一秒,把頭埋在我頭發里嗚咽:“嗚,你耍賴,我說了兩個都不要。你變了主人,你不愛我了。”
后半句聽得我腦子一抽一抽的。
“我怎麼不愛你了?!”
“你不讓我叫你主人,你肯定是有別的狗了!”
我:“……”
養你一個就夠煩了,再來一只我或許會走得很安詳。
最終達成妥協,在家里叫主人,在外面叫汀歌。
代價是帶他出去玩,去很遠的地方。
“夏洛克,你喜歡哪里?”
我帶他看了十幾份旅游攻略,看得他眼睛都冒星星。
“啊……好多,都是沒去過的地方。”
我把當地景點的視頻放給他看,讓他一個個挑選。
其實我也是有私心的,之前奶奶他們想要打我房子的主意,現在正好出去旅游避避風頭,希望他們好自為之。
“去這里!”他指著屏幕。
草原,還有羊群。
看來是種族天賦覺醒了。
“好,就去那里。”
旅游嘛,肯定是自駕游比較快樂。
我不放心地給傻狗帶了一堆凍干和狗糧,沒想到他居然愛上了當地的肥羊尾……
一口滿滿的都是油……yue~
每到開車上路,他總是把頭探出去,然后笑得把舌頭都伸出來,口水在空氣中拉絲……
下車第一件事,不是擦車就是擦他的臉。
車輪會破壞草皮,我只能把車停在草原外,租了一匹矮馬準備進入景點。
夏洛克說什麼都不敢上馬,理由很扯淡。
這馬太矮了,他的腿很難受。
所以跟著我跑前跑后就很舒服?
其實景點離入口不遠,攤主讓他的女兒帶我們來到了他們家居住的地方。
其實也就是一個通了水電的水泥房子。
他的女兒叫娜娜,是個十六七歲,皮膚黝黑的女孩,葡萄大的眼睛尤其的水靈。
娜娜沒有騎馬,是牽著我的矮馬一路走過來的,對著同樣沒有騎馬的夏洛克多有夸贊。
“這位客人真厲害,一路跑來跑去的還這麼精神。”
娜娜擦了擦汗,說:“你們可以先休息一下,等會可以去看阿媽殺羊。或者去看看我們家放牧的地方。”
我開了一路的車,腰酸背痛,在厚厚的地毯上躺著不想動了。
“我太累了,夏洛克你去吧,回來告訴我哪里好看,我明天去看看”
我揮揮手,讓他先去玩。
娜娜帶著夏洛克走了,周圍游客的嘈雜聲讓我睡不著,我玩著手機,等著中午開飯。
不過說實話,我有點擔心夏洛克會跑丟,畢竟他學習人類知識的時間還很短。
我跟導游問了路,坐著矮馬經過小山坡,來到一個有很多人的小型牧場。
臨近飯點了怎麼還這麼多人?
我靠近了些,看到了在草地里瘋跑的夏洛克,還有瑟瑟發抖的羊群。
歐亨利曾經說過,情理之中,意料之外。夏洛克是牧羊犬,牧羊犬牧個羊很正常吧!
人群中有不少驚訝贊嘆的。
“好厲害啊小伙子,天生的放牧高手!”
“這體力,能跟馬賽跑了吧!”
“羊怎麼這麼聽他話?真是奇了怪了,他今天才第一次來!”
我在矮馬上錄視頻,夏洛克的反應和速度真的太快了,是我從來沒有見過的。
羊群一會分開一會聚攏,但基本井然有序地向羊圈靠攏,偶爾落單的也被夏洛克連哄帶嚇地趕過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