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客氣,這是正義小姑娘應該做的。
至于我的父母,我一紙訴狀將他們告上法庭,他們開始不以為然,后來我申請了強制執行,他們唯一值五十萬的就是那套房子。
房子落在了我的名下。
他們再找到我的時候,雖然怒不可遏但明顯已經學會了控制。
我和他們約在律師所,提了幾點要求。
第一,房子落在我名下,他們可以繼續住,但是要付房租,房租寫欠條即可。
我想要的時候,欠條就是催債符,我要先保護好自己再說其他。
第二,他們兩個人六十歲之后,我每個月給他們兩千塊錢贍養費,再多一分都沒有。
第三,我不負擔他們兒子,也就是我那個熊孩子弟弟的任何費用。
第四,他們不可以打擾我的生活。
同意就簽字,不同意我就走人賣房子,他們住哪兒跟我沒關系。
吳桂花和杜老六最后罵罵咧咧地簽了字。
臨走前,我作為女兒最后一次提醒他們:「慣子如殺子,你們給不了的就不要給,他或許還有救。」
他有救,也許以后我們的親情也有救。
我言盡于此,聽不聽得進去,我管不了。
我知道自己現在看起來非常的冷血自私,但,如果我不這樣,我就會成為一個被吸光了血的可憐蟲。
人先自愛,再愛人。
無論你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局面,都別把自己放在一個「應該」的角色上,無論對誰,你都不必無底線地付出。
后來。
鄧霄找過我幾次想復合,都被我拒絕了,他看起來有點難過,但我相信,他很快會有自己的新生活。
畢竟,要死要活的愛情只有書里才有,現實中的男人啊,比錢都現實。
再后來,我和周銘馳正式認識,他就是便利店的小哥哥,也是高檔餐廳的老板,那天在便利店是湊巧他幫朋友值班。
至于我和周銘馳有沒有后續的故事,那要交給時間。
即使受過傷害,也有擁有幸福的權利,我期待平等健康的愛情。
作者:娮小夕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