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她抱起來,放在沙發上,在她第二次黏上來環住他腰時,問她:“孟芮,你看看我是誰。”
她不睜眼,那張小臉上全是自信:“慕嵐啊,給我咬一口嘛,我保證,就一小口口,好不好?”
慕嵐又沒病,哪受得了這個?沒幾下就被她撩撥硬了,潰堤之前用殘存的理智啞著聲音說:“你等我,我去買套。”
孟芮搖搖腦袋,拉著他回了房間,從旮旯里翻出一盒安全套,朝他晃:“我有!”
慕嵐看她笑得燦爛,好像回到了那年秋天,她躲在游泳館偷偷看他,他一扭頭她又假裝在看別的地方,那個慌里慌張、不知道自己早就露餡的模樣讓人記憶猶新。
那天他丟了一件襯衫,回來找了一趟沒找到。其實也不用找,被誰拿走了根本沒懸念。
她那麼熾烈的愛他,他怎麼可能看不到?
可他是父母撿來的孩子啊,如果不能讓自己變強大,他就會被拋棄啊,他怎麼能在尚不能站穩腳跟的時候談情說愛呢?
以前聽商學院的課,就有企業家在講臺上問過一個問題,窮二代,窮三代,出生限制人生,這樣的男人還有沒有可能翻身?
要是能翻身,但要放手心愛的女人,怎麼辦?
他以前覺得愛情是最不該被考慮的一種感情,這個東西只能豐富精神,帶不來實際用途,他和大多數人一樣,選擇放手。
后來的他也是這麼做的。
可不知道在什麼時候,他覺得自己只剩下一副軀殼,機械似的往兜里撈錢,而撈錢的手卻不溫暖。
那時候他就懂了,懂那些難在女人、人上人這兩個選項中的男人。
女人很難理解男人沒錢,但又不想在女人面前丟掉尊嚴、強裝出來的歡笑,她以為那是他自負。
男人也理解不了女人并不需要他的逞強,誰都知道誰兜里幾枚鋼镚,沒必要對著裝蒜,她只需要他有上進心和責任感。
兩個人難在了這些不理解,最后分開。
幾年后再重逢,物是人非,這出永遠占據黃金檔的狗血劇目也演到了尾聲。
每個人在不疼的時候,都認為這劇本太惡俗,信誓旦旦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,當它有一天就這麼降臨,他就要去面對兩難的境況,他覺得疼了。
慕嵐是一個失敗過無數次的男人,只不過因為他最終成功了,所以那些失敗被大眾遺忘了。
曾在失敗中苦苦掙扎的他,或許沉迷于一雙笑眼,卻也不會為那雙笑眼停止向前。
孟芮說他權衡利弊,并沒有說錯。
可他不能后悔嗎?
他后悔了。
那雙笑眼的主人像只小貓一樣撲上來,扒開他襯衫,吐著舌頭舔舔舔,舔得他今后只想做一個男人,而不是一個偉人。
他奪走主動權,要了她很多次,每次都頂進她花房最深處,完完全全的把她占有……
他昏頭了,可人不能太理智。
尤其是男人,如果不能把喜歡的姑娘摟在懷里,用力的親吻和進入,那叫哪門子男人?
【10】
“你了解到那場大火個中緣由,然后呢?”程菓問慕嵐。
慕嵐回過神來,說:“我會明白是什麼毀了她的精神狀態,她又是為什麼對那倆人恨之入骨。”
程菓坐下來:“再然后呢?”
慕嵐想起那天孟芮沒說完的話:“讓她知道,確實晚了點,但還來得及。
”
程菓低頭笑了下,還是他熟悉的慕嵐。
大部分男人對待女人,并不像大部分女人對待男人那樣,只分愛和不愛,他們會多一個選項,不愛,但可以上床。
過去那些年,慕嵐身邊太多這樣的女人,她們各方面的條件都比孟芮強不止一星半點,但慕嵐都沒讓她們得逞。
程菓以前問過他:“哪個條件都不差,就一點都不愛?”
慕嵐當時是這樣答的:“找到比孟芮強的很容易,可我要找的,是面對孟芮時的自己。”
只有面對孟芮時,他才覺得自己鮮活,不是一具尸體。
程菓想著過去,突然咂起嘴來:“你就是狗,想要事業的時候把愛情撇了,現在事業有成了,空虛了,回過頭來要愛情了。”
慕嵐不覺得:“你小時候夢想是當科學家,是你在那時候,不知道科學家的門檻,也對自己過分自信。你現在沒這個夢想了,是你清楚了這門檻的高度了,也有自知之明了。”
“所以你是要告訴我,你迷途知返了?浪子回頭了?”
慕嵐都不是,他只是想把孟芮,摟在懷里。
程菓也不是故意要損他,這事要發生在自己身上,他未必能有慕嵐的坦誠和魄力。
這世上除了電影和小說,幾乎沒有永遠站在對方角度考慮問題的男人,自私是男人、甚至說是人的常態。
而常態非絕對,再自私的人,也會有一個時候,掏心掏肺地為一個人。
有人把這個時候用在了年少,所以他成了最讓人難忘的少年。
慕嵐把這個時候用在了功成名就之后,所以他現在才會被孟芮一次又一次轟出門來。
說白了,該。
不過他作為一個狗,還狗得這麼明白,也是難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