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五年,我決定跟紀先生離婚了。
反正紀遠之也沒有愛過我,估計不會有什麼反對意見吧。
當初的結合,是那種所謂的商業聯姻。其實說商業聯姻都是抬舉了,更難聽的說法是,我是被家里人「賣」到紀遠之家的。
那時,背靠紀家龐大的商業帝國,楚家才不至于破產。
然而就是這種救命的時候,他們也不愿意讓我妹妹嫁過去。因為據說紀遠之這人對待感情很淡漠,從他在商場上的殺伐果斷就能看出來。
圈子里的人都知道,紀少要是哪天對某個女人愛得死去活來了,那大家一定要出門去看看——看看地球是不是不轉了。
我爸打的盤算是,這種人很難會把心思放在家庭身上,讓他的小女兒嫁過去也不會幸福,所以,干脆就讓大女兒嫁過去吧。